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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3年第11号
《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已于2003年11月 21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经废止的219件交通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部长 张春贤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废止下列219件交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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