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人家_全国最大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人员互动社区_www.Yunzheng.org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工作研究 经营·管理 公路·物流 窗口之光 精彩图库 运管文艺 互动社区
  您的位置:运管人家 > 政策法规 > 法规综合

双击鼠标滚屏」  

 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3年第11号

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已于2003年11月 21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经废止的219件交通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部长 张春贤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注:本条文仅供参考 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本站提供之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法规依据,确切内容请以正式文件及实际业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