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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 铁道部 交通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交通厅(局、委),各铁路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海集团、长航集团:

    为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期间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在春运期间走的及时、走的有序、走的安全、走的满意,全国总工会、铁道部和交通部决定在2007年春运期间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铁路、公路、水运管理部门、客运企业和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帮助农民工春节返乡工作,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农民工顺利平安返乡提供便捷、安全、有序的服务,努力解决广大农民工返乡难问题。

    二、各地铁路、公路、水运主管部门在春运开始前要根据历年本地农民工客流特点和疏运工作经验,对农民工的流量和分布情况进行详细科学地评估和预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运力调配方案和紧急情况疏运预案。铁路运输春节前要以北京、广州地区,春节后以南昌、成都、阜阳、武汉地区为重点,搞好运力配置,使更多的农民工能够乘火车回家过年团聚和节后顺利返回务工地点。公路运输要做好与火车站、机场、码头疏运工作的衔接,防止出现因突发性客流变化引起农民工积压滞留。

    三、各地铁路部门要深入农民工就业集中企业和主要输出地,了解农民工春节前返乡和春节后回城流量流向,及时准确地掌握农民工春运客流信息,建立农民工客流运输档案,为科学合理制订春运方案提供依据。要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售票人员到农民工务工集中地和输出地售票,提前办理农民工团体票,为农民工购票提供方便。要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开行农民工专列和加开临时客车。2007年春运铁路继续实行临客硬座票价不上浮的政策。

    四、各地公路、水运主管部门要加强运力的组织协调,重点做好农民工集中省份、集中线路、集中行业和运力紧张地区的运力支援工作。要通过采取指导运输企业有计划地组织包车或增开加班车,组织旅游客车或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短途客运,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农民工团体票预订业务,实行上门售票、流动售票和送票,搞好售票服务工作,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厂矿企业组织农民工包车、包船,开展“点对点”、“门对门”运输等措施,方便农民工从务工地平安顺利返回家乡。

    五、各地工会要掌握本地返乡农民工流时、流向、流量的基本情况,及时提供给当地铁路、公路、水运主管部门,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组织协调和安全保障等工作。尤其要配合当地铁路、公路、水运主管部门做好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行业农民工返乡工作。

    六、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工会要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提早确定息工时间,争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个体返乡购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对包车集中返乡的承担部分或全部包车费用。要在春运开始前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调查摸底,掌握农民工返乡的流向、流量和流时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总工会报告。

    七、各级地方总工会或产业工会要在铁路、公路、水运系统职工中广泛开展以优质服务、安全运输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通过“赛职业道德、赛服务质量、赛设施环境、赛安全运送”,努力做好扩大候车区域、增设服务设施、改善卫生条件、强化安全疏导等工作,为广大农民工平安返乡创造良好的条件,让广大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和全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八、各地铁路部门要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运行为重点,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各地公路、水运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春运期间运营的监管力度,加强省际包车管理,全面落实包车运输安全责任,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地点的监管,防止非客车载客,恶性超载和疲劳驾驶;各地工会要配合铁路、公路、水运主管部门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广泛宣传旅途注意事项和乘坐超载车的危害,强化农民工自我保护和交通安全意识。

    九、铁路公安部门要继续开展打击内外勾结、非法加价、倒卖车票等涉票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售票环境。严厉打击盗窃农民工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秩序。铁路部门要做好农民工求助、问询和投诉受理等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

    十、要加大对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各地在组织农民工返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十一、要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总结统计上报工作。各铁路局,各省(区、市)交通厅(局),要按照本系统统计指标、统计标准和上报渠道的要求(铁道部、交通部另做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地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统计表和活动总结分别报送铁道部和交通部;铁路总工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要加强与铁道部、交通部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将阶段性统计数据报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各省(区、市)总工会要将各地工会开展此项行动的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在春运结束一周内报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十二、成立“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部副部长
    董 力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 委员会主任
    成员:李志培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
         朱临庆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副主席
         苏顺虎 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
         张 岩 全国铁路总工会副主席
         徐亚华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
         张守国 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联系人:栾樾、王君伟、李刚,联系电话:010—68591818、68591817、68591816。

    各省(区、市)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实施此项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
铁道部   
交通部   
2006年11月27日

    附件: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统计表

    附件:
    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统计表

    单位: 填报人: 电话: 负责人: 报出时间: 

    1、本次行动共运送农民工 人次,其中公路发送 人次,铁路运送 人次,水运运送 人次。
    2、本次行动共包专列 列,运送 人次;共包车 辆,运送 人次;包船 艘,运送人次。
    3、开设临时或流动售票点 个,帮助农民工购买团体车(船)票 张,其中,购买团体火车票 张,购买团体汽车票 张,购买团体船票 张。
    4、企业工会经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为农民工返乡争取经济补贴 万元。
    注:请各地工会务必于春运结束一周内将此表与总结报告一并报全总保障工作部生活处。

    【注:本条文仅供参考 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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