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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第58条规定的“依法及时查处”的含义是什么?
[作者:佚名] [来源:运管人家社区] [日期:2004-7-1]
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举报。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这里规定的“依法及时查处”有两层含义:
一、查处举报必须依法进行。
这里所说的“依法”,是指依照有关举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令第185号发布的信访条例第8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一)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二)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四)其他信访事项。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二)对依法应当由此有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该条例第27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该条例第29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二、查处举报必须及时,不得拖延。
如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查处的部门。本条例在这里使用了“及时”一词,旨在强调讲究效率。这里所说的“及时”,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法律、法规和规章未规定时间限制的,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如信访条例第30条规定,各有行政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该条例第39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上级行政机关可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采编:运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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