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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违法维修机动车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佚名] [来源:运管人家社区] [日期:2004-7-1]
根据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对于机动车辆维修经营者的违法维修行为,本条规定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责任承担方式。除此之外,对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还有一个对机动车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问题。
(1)行政责任。
本条规定了责令改正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吊销经营许可的行政处罚措施。
对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违法维修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依法查处后要责令维修经营者及时改正其错误行为;对于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责令更换合格零部件;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的,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作销毁处理;擅自改装机动车的,恢复原有性能、结构,不能恢复的,作报废处理。
关于罚款的数额标准,条例作了区别对待: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之所以作此区分,主要是考虑在违法者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小(本条将数额较小的标准定为1万元)时,按照违法所得一定倍数处罚不足以发挥罚款的经济惩戒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明确罚款的数额幅度较为合适。
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属于行政处罚规定的“没收非法财物”,它是通过剥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违法行为的相关财物实施的一种经济惩罚,同时也能有效避免假冒伪劣配件、报废车辆这些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物品再次使用。
吊销经营许可是一种严厉的处罚措施,意味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撤销先前允许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许可,是对具有严重违法情节物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永久性的剥夺其经营资格。因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吊销经营许可的处罚时一定要慎重,只有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确实已经到了不可能正常行使许可所赋予权利时,才能实施这种处罚。
(2)刑事责任。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触犯的罪名主要是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违反国家关于机动车维修的有关规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机动车维修是指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汽车的完好技术状况,保持其正常工作。这种维修实际上是使已无法正常使用的汽车恢复功能,使其重新具有实用价值。从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角度 考虑,这种维修可以视作广义上的生产行为。为了保证维修车辆的运行安全,国家对于这种特殊生产行为。为了保证维修车辆的运行安全,国家对于这种特殊生产行为规定了一系列标准和制度。如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维修质量规范,国家制定的《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等技术标准、交通部制定的《汽车运输业轮胎技术管理制度》、《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汽车报废标准》等部门规章。这些法规、技术标准、部门规章共同构成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体系。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报废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行为正是违背了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非法维修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须以严重后果的发生为要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非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就构成犯罪,如果未产生严重后果,应作为违法行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给予处罚。第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持故意心态,即明知违法维修车辆存在严重的运输安全隐患,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但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仍然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作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犯罪者对于违法维修的机动车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非常清楚,但仍然实施了违规的维修行为,其犯罪故意显而意见,而且通常都是以营利为目的。
采编:运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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