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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运管部门抓源头遏制车辆超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安徽法制报] [更新时间:2006-10-26]

  近日,蚌埠市运管处牵头组织各客运企业拟定出台了《蚌埠市公路客运班线合作经营补充协议》,规范班线客运车辆经营行为,从源头遏制车辆超员。

  协议明确客运企业与承包经营者在安全运输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者需向客运企业交纳1万元安全保证金,如经营期满,承包经营者未发生超员,客运企业将全额退还;如发生超员,客运企业将根据超员额度扣除安全保证金,最高一次可扣除5000元违约金。同时对多次超员的客车,客运企业将给予其停业整顿,并解聘驾驶员,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该协议实施后,客车超员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被省运管局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客运企业中推广。

采编:运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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