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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出行引重视 云南严防农村交通事故发生

[作者:张登海] [文章来源:云南日报] [更新时间:2007-3-27]

    昨日(16日),全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丘北县召开。会议强调,要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问题,严防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副省长刘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在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丘北县和保山市、临沧市探索出了一条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路子,在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个方面取得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广大农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孟苏铁指出,只要党委和政府勇于承担统揽全局的责任,抓大事、抓难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心中装着群众,以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任的态度抓工作,措施就能落实,人员就能到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敢于面对问题、研究问题,从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有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劲头,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肯定,才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上来,不断缓解群众出行难、出行贵的问题;切实把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刘平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三是严格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从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四是加大投入,完善县乡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五是加强管理力量,努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完)

    ■ 链接

    云南将建农村道路交通安防网

    一方面是广大农民行车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是交通隐患和频发的交通事故。在农村地区,公路等级低,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道路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农民出行难;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5个“短板”依然制约和影响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昨日,云南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召开,会议对今后和当前一段时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做了部署。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副省长刘平等领导到会讲话,全省交通安全生产部门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现状:交通安全事故诱因不少 

    据悉,在全省19.85万公里通车里程中,农村公路占其中的89.3%,且大多数农村公路等级低、硬质化低、安全系数低、交通安全设施奇缺,特别是三级以下公路几乎无配套的标志设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大量存在,由此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而在管理力量方面,云南省1312个乡镇中只有284个设立了公安交警中队,仅占全省乡镇总数的21.6%,难以有效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的管理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整体管理效能不高,大量农村道路存在失管失控现象。农村客运市场不健全、不规范,运力严重不足,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成为农民群众出行选择的主要交通工具,加之大量安全性能低的二手车、报废车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农村,进一步增大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亟待进一步加强。 

    对策:下月启动防控网络建设 

    孟苏铁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保障农民群众平安出行上来,切实把加强农村地区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他谈到,丘北在“1.26”事件(注:2004年1月26日,丘北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载有当地苗族群众74人的农用车翻车,造成24人死亡,50人受伤。)后痛定思痛,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切实解决了百姓出行难的问题。 

    结合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刘平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云南省要抓好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强化对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善县乡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努力构建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以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6方面工作。他要求,各地在本次会议后,要迅速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开展宣传动员,力争在4月底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血字”警示 

    近年来,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是去年,全省县乡以下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1330起,造成845人死亡、1904人受伤;在全省发生的10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和4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中,县乡以下道路分别发生了8起和28起,县乡以下道路成为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完)(记者 张雅棋 蒋天灿)

采编:运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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