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人家_全国最大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人员互动社区_www.Yunzheng.org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工作研究 经营·管理 公路·物流 窗口之光 精彩图库 运管文艺 互动社区
您的位置:首页 > 经营·管理 > 业户须知 > 文章正文

货物运输的运价减成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7-4-21]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运输,应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减成:

    1.同一托运人提供的回程货源;
    2.同一托运人提供的回程包装物、容器和辅助材料;
    3.运距在二百公里以上的货物运输;
    4.货物运输批量较大,运输持续时间较长,运输线路相对稳定,路面条件较好,经承、托运双方签订运输合同或协议的运输。
    货物运输加、减成幅度由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根据具体情况,逐项制定。 

采编:运管人家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本站提供之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法规依据,确切内容请以正式文件及实际业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