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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将重罚营运“黑车” 运政人员乱罚款将严惩
[作者:林宇 陈涛] [来源:海南经济报] [时间:2008-6-27]
针对旅游“黑车”等扰乱海南旅游客运市场秩序、一些未经统一调派私自接团的正规旅游车以及自驾车、“一日游”车、班线车超范围经营的现象,省道路运输局日前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违规营运行为的通告》,对非法从事旅游、班线、出租客运的“黑车”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不依法扣车、不按规定期限签发待理证、降低处罚标准乱罚款的运政人员将按规定严惩。
加大力度打击黑车
据悉,这次省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将重点打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黑车”和超越许可经营的行为。
据介绍,本次打击的“黑车”包括报废车、套牌车、行政车、私家车、退出客运市场的客车以及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客运许可证的客车,查获后一律予以暂扣并依法从重处罚;要加大对超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核准经营范围经营的班线车、旅游车(包括三亚市内旅游景点专线车)、自驾车等稽查和处罚力度。对在本省内超越许可违规运营的车辆,依法需要签发待理征的,待理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处罚不低于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处罚标准。
对查处的未经统一调派私揽业务的旅游车实行“接驳”,无法“接驳”的,责令车主在被查后24小时内改正,依法需签发待理证的,待理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并依据《海南省旅游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该局要求,各旅行社应当到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租车,以避免因租用未经统一调派车辆而影响旅行团的旅行计划。
严惩运政人员乱罚款
对运政执法人员违反本通告,不依法扣车、不按规定期限签发待理证、降低处罚标准乱收费的,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处理。
据悉,省道路运输局将在海南省道路运输公众服务网公布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为便于社会各界监督,该局特设监督、举报电话:967699、66201655、66225155。
采编:运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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