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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厉 继续深入开展 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道路运输信息网] [时间:2006-5-22] 

再接再厉 继续深入开展

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张小健

(2006年5月11日)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运政系统打击非法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为期二天的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会议中首先安排半天时间,总结今年第一次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的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打非工作,这充分体现了我局对打非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现在,我就打非工作讲两方面的意见。

    一、第一次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工作回顾

    (一)基本情况

    全区各级运管机构今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一次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根据我局今年3月13日下发的《关于印发2006年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道运法[2006]19号),以及3月21日全区运政系统打击非法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上下一致、通力协作,成立了联合执法队伍,采取有力措施,形成了打击非法运输的高压态势。在第一次专项行动中,全区累计出动执法稽查人员20620人次,检查车辆68209辆次,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非法运输车辆2532辆、非法改装车辆806辆、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541人、私设站点35个,暂扣非法运输车辆2295辆,警告415次。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非法运输行为,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运输的蔓延,促进了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非法运输行为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负责任的部门和负责任的行业、构建和谐交通的高度,以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为出发点,非常重视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要求,成立了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从政策、人员、资金和装备等方面保障打非工作的顺利进行。玉林市运管处积极向市政府、市交通局汇报,市政府、市交通局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玉林市开展打击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交通、公安等部门各抽调5-8名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开展工作。柳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听取了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关于近年来柳邕路非法运输猖獗、暴力抗法事件频发的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责成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联合,加大整治力度,并将打击非法运输列为2006年为民20件实事之一。

    2、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做好打非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运输的严重危害性、打击非法运输的政策规定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打非、了解打非、认同打非、支持打非,营造打击非法运输的良好社会氛围。主要的做法有:一是成立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宣传小组,制定宣传方案,召开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打非宣传工作;二是在车站、广场、重要路段、客货集散地等场所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邀请当地电台、电视台协助录放查处非法运输的专题报道,播放打非的宣传标语及相关内容;四是积极与报刊杂志等媒体沟通,及时向社会传递打非行动的进展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共悬挂横幅149幅、张贴标语2600多张、发放宣传资料7800多份、出动宣传车15辆次、报刊等新闻报道40多篇。我局专门邀请《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当代生活报》、《法治快报》等报刊的记者对打非行动进行了报道,并且通过《中国交通报》、《广西交通报》、广西道路运政信息网等媒体强化宣传力度。梧州市运管处出动宣传车深入乡村直接广播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对广大群众进行教育。钦州市运管处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运输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的打非宣传工作作了详细的部署,拨出专款在《钦州日报》、钦州电视台开辟专题栏目,宣传运输法规,在市广播电台开展打击非法运输专题宣传,采取信息发布、新闻报道、专题采访、滚动播放宣传打击非法运输条幅等形式加强宣传,市运管处主要领导还亲自在电台现场宣讲打非的法规和政策。强大的宣传阵势,使得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部门协作,联合打击

    非法运输是道路运输市场的一个“顽疾”,具有深刻的社会原因。打击非法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单靠运政管理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运政执法人员在查处非法运输车辆时经常会遇到不服从检查、强行闯关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因此,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开展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之前,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牵头,以运管为主,公安、城管、工商等多个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强大的合力。来宾市运管处在市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指挥部的领导下,整合全市运政力量,会同交警部门,分成4个小组在市区的交通要道路口、周边乡镇及市区主干道进行稽查。宾阳县运管所在开展专项行动时请县政法委领导协调,邀请公安、交警、城管、监察等部门人员一起上路稽查,共同查处非法运输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交叉稽查,强化执法

    今年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的一大特点是各市之间、市内各县之间相互交叉稽查。根据我局打非工作方案的安排,以市为单位,抽调8名业务熟悉的精干稽查人员组成工作组,赴对方市分成两个组协助开展专项行动。除梧州市与玉林市未能按照要求开展交叉稽查外,其他的市运管处都积极开展交叉稽查工作。抽调人员到对方市以后,与当地稽查人员一道,以自治区运管局工作组的名义开展稽查活动,有效地杜绝了人情网的干扰,强化了执法的力度,同时也加强了同行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河池市抽调人员除了在柳州市开展稽查外,还下到市辖各县开展稽查活动,共查扣非法运输“高顶篷”16辆。南宁市抽调人员进驻来宾市金秀县,两天之内就查扣了10多辆非法运输的微型车,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运输的嚣张气焰。

    5、灵活多变,重拳出击

    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针对非法运输车辆灵活多变相互勾结通风报信的特点,积极采取路检路查和社会监督举报、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定点监控和流动巡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重拳出击。桂林、来宾等市充分利用作息的时间差,早晚出动行,采取灵活的方式布控检查,注重长效治理,收效显著。南宁、钦州等市实施对非法运输举报有奖的制度,对于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打击非法运输过程中,点面结合,重点打击出租车、微型车、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非法运输、非法客运站和农村非法运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行为。南宁市在点面结合、双管齐下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的同时,还积极抽调人员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整治,实施综合治理,使道路运输市场得到较好的治理,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6、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办事,从现场检查、询问取证、填写笔录到暂扣车辆牌证以及实施处罚,都依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南宁市第二运管处制定了第一次违章、第二次违章、多次违章的处罚标准,统一处罚额度,既减轻了运管所的人情压力,又避免了处罚的随意性,维护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防城港市运管处在打非行动中,安排专门经费调派合法运输车辆接驳因所乘非法运输车辆被扣而不能到达目的地的乘客,既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也赢得了乘客的信任,从而愿意指证非法运输行为,为打非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

    (三)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我区打击非法运输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形势的严峻性。

    1、非法运输难以根除。一些经营者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而参与各种非法运输活动,部分城市城郊结合部的非法运输猖獗,加上道路网络比较发达,运输市场庞大而复杂,客运市场准入门槛较高,营运车辆税费负担较重,农村客运市场发展较为缓慢,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逃避税费容易,给非法运输经营者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条件,非法运输不但造成了国家税费的流失,而且直接侵害了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引发了诸如集体罢运、集体上访等不稳定事件,严重制约了道路运输行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2、经费不足。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费普遍紧张,执法人员的差旅补助、误餐补贴、办公经费以及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等难以保障,制约了打击非法运输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3、执法环境恶劣。一些非法运输车主互相串通,恶意冲卡,拒不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有的还煽动不明真相的乘客和群众围攻执法人员,甚至与社会不法分子勾结,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部分非法运输车主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针对运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有的地方还不能正常依法开展稽查工作,如偏远乡村、一些重点工程项目等。

    4、取证困难。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车辆陈旧,取证设备落后或者不完备,取证手段单一,不能很好地满足执法的实际需要。一些非法运输车主拒不承认非法运输的事实,在现场笔录上拒不签字。乘客多是附近的居民,与车主比较熟悉,也不愿意做证,使得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

    为了进一步巩固第一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今年6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代号为“飞斧”行动的打击非法运输专项行动,做到“四明确”、“六到位”、“二促进”:

    (一)“四明确”。

    1、明确时间要求。“飞斧”行动统一从6月5日开始,6月15日结束,为期11天。

    2、明确行动方式。按照我局2006年打非工作方案的安排采取交叉的方式进行,分组方式不变。

    3、明确打击重点。重点是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经营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工厂、工地、矿区、商贸批发市场等场所的稽查力度,如对糖厂运蔗车、建筑工地的工程车、水泥搅拌运输车、矿山的专用运输车以及所谓的商品自货自运车辆等要重点检查。经检查如确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运输车辆,一律按照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经营处理。在非法客运猖獗的地方,要按照客货兼顾的原则,,仍然要把未经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4、明确安全职责。各市运管处要超前做好“飞斧”行动安全应急预案,沉着应对非法运输经营者冲卡、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围观、起哄、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确保稽查人员、乘客(货主)、非法运输车主的安全。

    (二)“六到位”。

    1、组织到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继续争取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挂帅,保持与征稽、公安、交警、城管、工商、安监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联合执法态势,尤其要加强与征稽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对逃漏运输管理费、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非法经营车辆及时补征。

    2、人员到位。以市运管处为单位,由分管稽查工作的处领导带领本处(含辖区运管所)8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身手敏捷的稽查人员,自带车辆,以自治区运管局工作组名义赴对方市分成两个组开展行动,当地市运管处应派出稽查人员一并在辖区内开展行动。

    3、经费到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打非工作,加大经费投入,为开展宣传和交叉稽查工作奠定良好的物质保障基础。为了缓解各运管处的经费压力,调动广大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打非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经研究,我局决定补助各运管处1万元打非专项经费,打非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待“飞斧”行动结束后,凭报社、电台、电视报道情况报我局后补助5千元。

    4、宣传到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从人员、资金、信息等方面保证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既要发挥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手段直观易懂的作用,也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受众面广、方便快捷的特点,把道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运输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打非工作的政策向广大的群众深入宣传,为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处罚到位。行动期间,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注意收集好证据,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名的,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员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查处时对确定为非法运输的车辆,一律按规定予以暂扣,由当地市运管处处理,避免说情和干扰,各级运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严处罚。但当事人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配合运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6、督导到位。行动期间,各运管处主任要加强对“飞斧”行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我局也将组成工作组深入各运管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和解决。

    (三)、“二促进”。

    1、促进运力发展。要通过“飞斧”行动抓打击非法运输,促客货运力发展。非法运输的形成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因素,包括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和需求,治理非法运输不能仅仅依靠严厉打击,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实行堵疏结合,对客运需求较大的城市周边乡镇进入市区客运线路、乡村客运线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引导现有非法经营但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合法化经营,积极发展运力,拓展运输市场。与此同时,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研究当地运输市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与运输企业加强沟通,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增加运力,鼓励企业购置优良性能的车辆,逐步淘汰陈旧的运输车辆,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使广大的群众愿意乘坐合法经营车辆而不愿意乘坐非法运输车辆,从而逐步压缩非法运输的市场空间,从根本上妥善解决非法运输的问题。

    2、促进运政系统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非法运输车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处罚上、下限幅度很大,自由裁量权运用得不好,就会给非法运输车主、“九八佬”以活动空间,引发权钱交易、商业贿赂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8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通过班子会、办公会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对非法运输车辆的处罚。从制度上杜绝运政执法人员利用行政处罚权力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收受商业贿赂行为。

    同志们,打击非法运输是我们监督、管理道路运输行业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在总结第一次打非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打非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症下药,堵疏结合,综合治理,努力争取下一阶段打非工作的更大胜利,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交通建设,适应我区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采编:运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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