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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练员素质 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贵州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桂进军
要想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质量,必须从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素质入手,强化对教练员更新知识的再教育培训与资格考试,搞好教练员人才资源的储备,把教练员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驾校与教练员双向选择,为教练员搭起施展各自教学才能的平台,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是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为了进一步规范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管理,贵州省制定了《贵州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从教练员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由原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改由交通部门实施后得以顺利地进行。在具体的行政行为过程中,一定要按照交通部统一制定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试标准、考试工作规范执行,并严格把关。
严把申请人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职业资格申请人的条件审查关。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分别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员和驾驶操作教员的条件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对理论教学的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和驾驶操作教练员的学历及安全驾驶经历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根据实践经验,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严格把关,首先由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向所在地运管处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准教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驾驶证以及相应车型安全驾驶经历说明。申请资料齐全的,由市、地、州运管处报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审核,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统一组织培训;对达不到学历要求和安全驾驶经历条件的,一律不受理培训。
严把培训考试关。对于一个符合学历要求和安全驾驶经历的申请人来说,只能说明其具备了一定的专业基本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因此,除了必须接受教练员职业道德再教育外还必须进行考试。根据教练员考试大纲规定,理论教员资格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法规,以及车辆结构与安全性能、机动车维护、安全行车、教育心理学在驾驶培训中的应用、教学方法与规范化教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教案编写等基本知识和教学指导能力。驾驶操作教学资格考试除上述内容外,还增加驾驶技能和驾驶要领、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和评教评学等教学指导能力。因此,必须通过统一组织培训,通过系统学习,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教学资格。
严把证件发放关。《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是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资格的申请人经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按照全国统一考试要求实施理论和示范教学两科目考试合格并核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后,所获得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资格的证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准教类别分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四种。在发放《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时要严格把关,除给参加教练员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发放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外,对于弄虚作假,未经参加集中统一培训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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