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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从业人员群体上访事件屡屡发生,大至直辖市、省会城市,小至县级市、县城,可以说,凡是有出租车的城市,几乎没有不发生出租客运汽车业户上访问题的,在一定程度上既影响了出租车市场的稳定,也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稳定。笔者现就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稳定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特点
出租汽车客运行业是道路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能体现道路运输“门到门”的运输特点和满足出行者意愿的一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方式。出租汽车客运具有方便、及时、安全、舒适的特点,因而其一出现,便受到社会的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短短十几年便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形成与快速发展,大大方便了人们出行,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起到了重要作用。
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不仅显现出租汽车客运的特点,还具有其独特的市场特点:
(一)经营地域最集中。出租客运汽车尽管根据乘客的需要,通达全国各地城乡,但这种中长途包车的现象毕竟较少,广大的出租客运汽车主要在其许可经营的城市区域内经营。一般来说,城市主要道路行驶的出租车约占行驶中的汽车的40—50%(近年来由于各城市控制出租车数量,加上私家车剧增,出租车比例已有所下降)。笔者2004年曾对所在城市一条主要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了流量调查,出租客运汽车占行驶汽车的54%,可见出租客运汽车的密度是比较大的。若发生上访问题,即可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出租车辆和经营者。
(二)交通最便捷。因为出租汽车客运业户人人有车,其便捷程度自不待言。一说到哪里去上访,不要10分钟,便可集结数十辆甚至数百辆出租汽车。
(三)联络最方便。如今的出租客运汽车司机可以说人人都有手机,互相之间平时都有联系。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出租客运汽车已安装了呼叫系统,可以说一呼百应。出租车司机要联络起来,比政府下通知都来的快。
(四)信息来源最广泛。由于出租客运汽车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因此乘坐出租客运汽车既有各级政府官员,又有普通老百姓;既有本地人,又有外地人,甚至国外、海外人;既有老年人,又有年轻人。总之,是各个层次的,各行各业的,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人都有。这些人乘坐出租客运汽车时有意无意传播了来自世界、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大量信息,而这些信息则又是真假难分、正反皆有,很容易被少数出租车业户听信并加以传播,甚至被利用,作为上访的起因和依据。
(五)出租客运汽车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中既有原国家干部,共产党员,军队转业退伍干部、战士,也有在大、中专毕业的学生,原交通系统职工,下岗工人,还有原来城市无业的市民,进城务工的农民,甚至是劳改、劳教释放人员。这些人无论是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文明程度、政策法规水平都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有个别人具有很强的组织指挥能力,也有很强的宣传鼓动性。因此,一有风吹草动或大点的问题,引起上访甚至群体上访也就在所难免了。
此外,出租汽车客运行业还是一个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行业,出租汽车客运的服务水平从一个侧面反映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的程度。因此,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倍受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关注。
上述诸多特点决定了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是整个道路运输市场中最难管理的、最热点的、最敏感的、最不稳定的市场。因此,也是道路运输市场中发生群体上访事件最多的市场。
二、引起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不稳定的原因
(一)政策因素。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规定影响了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利益而导致群体上访的概率最高。例如,国家出台的燃油调价政策,使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的经营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下降,曾导致全国各地不少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业户集体上访。特别是一些市政府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路桥通行费,某些路段禁行、限制通行,强行安装GPS等设备设施,以及在出租车更新中要求上所谓“高档车型”(排量在1.6L以上,价格在Χ万元以上)时,最容易引起上访。笔者所在城市出租客运汽车业户曾因征收路桥通行费(公用事业部门征收,公安交警代征),政府要求更新车型、颜色与业户要求不一致等政策性因素导致群体上访达6次之多。
(二)收费因素。出租汽车客运作为道路运输的一种,必然要按有关规定征收某些税费,例如养路费、客票附加费、运管费、价格调节基金、工商管理费、营业税、计价器检定费、车辆检测审验费等等。这些税费征收分属各有关部门管理。在征收过程中,一是国家政策已规定减征或免征,在媒体上有报道而有关部门没有收到正式文件尚未执行时,必然会导致上访或群体上访;二是有些征收项目费率提高,而提高标准的文件又不是全国统一下发的,加上宣传工作不到位,广大出租汽车经营业户还不能理解接受时也必然会导致上访或群体上访;三是乱收费、搭车收费等更是容易导致出租客运汽车业户群体上访。
(三)管理因素。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不能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实施管理和服务。有的行政不作为,有的乱作为;有的为了部门利益,滥查乱罚、重复处罚;有的在查处过程中罚款不开票、多罚少开等等。笔者所在市出租汽车客运业户曾因公安刑警支队对盗抢出租汽车案件破获不力、交警支队对有些路段禁行限行、处罚出租汽车业户过多等因素集体上访达3次之多。
三、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不稳定的表现及危害
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不稳定主要表现形式是上访,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四种:
1、温和型。主要是少数出租客运汽车业户对于某个部门或某件事情有看法而进行的投诉上访,一般是以信访的形式,向政府信访部门或有关管理部门递交信访材料,或者少数人到上述部门陈述上访和投诉理由,要求解决某个问题。这种上访一般对社会危害较轻,也较容易通过做工作解决问题,保持稳定。
2、一般型。这一类主要是有较多的出租客运汽车业户对于某个部门或某件事情有较大看法,情绪较为激动,除递交上访材料外,一般还连人带车到政府或有关部门门前示威,请求解决问题,但不堵门、不堵路。这类上访对社会有一定影响和危害,如解决不及时和有人煽动挑唆,很容易酿成更大的上访事件,继而造成严重影响。这类上访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工作。只有措施得当,一般都可解决问题,保持稳定。
3、激烈型。这类上访事件主要是有众多的出租汽车客运业户在某些人的组织和煽动下,群体到市政府或某个部门上访,堵路堵门或打着横幅,喊着口号,强烈要求解决某个或某些问题。这类上访对社会危害较大,直接影响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办公秩序和交通秩序、社会秩序,影响政府乃至一个城市的形象。若处理不及时不果断,有可能会继续升级,发生更严重的问题。这类上访事件处理起来往往比较麻烦,甚至以政府或部门作出一定让步或采取一些安抚政策,方能平息。
4、极端型(或者叫做恶劣型)。此类上访事件主要是有幕后操纵或有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组织煽动,甚至用金钱雇人起哄闹事。他们往往编造谎言,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甚至要挟正常经营的业户都要参与其上访事件,他们不仅堵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门,堵塞市区主干道,甚至堵省道、国道,严重者打人骂人、砸车烧车,制造流血事件。也有的组织全市数千辆出租客运汽车罢运。此类上访事件社会危害极大,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工作秩序,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若处理不及时还会导致整个社会治安混乱,发生更大的事件。解决此类上访必须要有铁的手腕,出动大批警力,方能平息。但事后仍需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认真解决上访人员提出的某些合理要求,才能保持稳定。
四、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稳定之对策
自有出租客运市场以后,各级政府为保持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稳定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特别是国务院和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发改委、公安部等多个政府部门曾多次发文对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进行整顿和加强教育管理。各省、市也相继出台很多的文件规定,以确保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到位,保持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稳定。可以说在整个道路运输行业中,对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发文最多,规格最高,要求最严,当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认为国务院和各部委以及各级政府的文件,是我们搞好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保持出租车市场稳定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政策依据,应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但我认为,要保持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长期稳定,最根本的措施有三条:
第一、理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行业管理体制。
自有出租汽车市场以来,行业管理体制从来没有理顺过,也没有统一过。建设部门、交通部门谁有资格管的问题一直在扯皮。国务院调节无果,只好推给各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就全国而言,对出租汽车的管理仍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没有一个统一的政策规定,没有一个统一的费税标准,没有一个统一的经营规范。在《道条》颁布时,国务院在《道条》82条中明确“出租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两年多过去了,《办法》仍迟迟不能出台,这样难免会造成管理混乱,政策打架。国务院多少大政方针都能出台,为什么一个出租汽车的管理体制就理不顺呢?现在是到了理顺出租汽车管理体制的时候了。否则,出租汽车市场管理仍会继续混乱下去,不稳定现象难免还会经常发生。
第二、制定统一的出租车市场管理规范,尤其是加强出租汽车经营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进出机制。
在理顺出租车管理体制后,就要对全国出租汽车市场进行调研,借鉴世界上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好的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研究制定一个系统的、科学的、统一的出租汽车市场管理条例或办法,对出租汽车的经营权取得、经营规范标准、各种税费标准、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培训等等都要一一明确,统一一致。特别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从业资格关。要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常识教育、服务规范教育,特别是学习《信访条例》,使他们能知法懂法、遵规守纪。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的业户要坚决强行清退出出租汽车市场,并在一定时间内不允许再次进入,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持行业稳定。
第三,取消市政府包揽出租车的做法,推行市场化机制。
现在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之所以不稳定问题频发,主要是各市政府对出租车市场包揽太多,这也要管,那也要管;这个部门也要管,那个部门也要管。结果管来管去,谁也管不好,啥也没管住。因而出租汽车业户一有问题就找政府这个婆婆,一有群体上访闹事,政府就让一步,逐步形成了“闹而优者仕”、“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导致恶性循环。可以说,这些年从国务院到各级政府对城市出租汽车的政策一而再、再而三的优惠,先是减这个减那个费,后来干脆免征,免的连管理部门的管理经费都没有了,形成了“无人愿管、无钱来管”的尴尬局面。现在又实行“油补”,但仍解决不了市场稳定问题。为什么长途客运、城乡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市场上访事件较少呢?无非是出租车具有前述的几大特点,更容易聚众上访而已,也不见得他们就真正是道路运输行业的弱势群体。我们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对许多行业都实行了改革,并取得了很大成功。如,国企改革,数以千万计职工下岗,现在不也逐步稳定了吗?粮食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都改成市场化运作了,粮食不但没减少,反而增产,品种增多,储备增大。那么多行业、那么多个体户和私有企业今天这个开业,明天那个倒闭,又有几个上访的?这些经验都值得借鉴。因此,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稳定问题,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应全部放开,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只管出租车的颜色、标志,便于识别;只管服务规范,便于提高服务水平;只管必须上交的税费,保障管理经费;只管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和打击违规经营,警示他人。其余的,如数量、车型、排量、运价等全部靠市场调节。有利润空间了,自然就有人进入,市场饱和了,没利润了,自然就有人退出;旺季,价格就上去了,淡季,价格就下来了。政府可腾出大量精力为这个行业搞好服务,搞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样,不仅“黑车”挤占市场,出租汽车公司、管理部门的垄断、盘剥,车贩子倒卖经营权等问题都迎刃而解,而且还会减少很多政府、部门和出租汽车业户之间矛盾,上访,尤其是群体上访问题就会大幅度减少。国家、政府担子也轻了,行业稳定了,社会也稳定了。当然,在政府包揽这么多年之后,一下子放开,肯定会有一段时间不适应,会出现一些混乱,甚至也会发生一些较大的群体上访事件。但只要国家态度坚决,政策统一,措施得当,宣传深入,工作到位,经过一段时间后终究会稳定下来。以后也可能还会有一些新的矛盾产生,但不会像现在这样由于包揽的太多而导致的矛盾不断、群体上访屡屡发生的问题,相对会长治久安的,一个崭新的和谐的稳定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必将会生机勃勃地呈现在国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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