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我国各条战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大踏步前进,随之也带动出租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大多数内陆地区的小城镇,也都先后发展起出租汽车,经营形式从个体到公司挂靠,逐步演变到部分公司化经营,车型也由最简单的小轿车如奥拓、夏利之类逐步由中、高级轿车取代。如杭州等知名旅游城市就投放有奔驰一类的豪华轿车。出租汽车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体现了城市现代化文明的进程。出租汽车的进一步有序、可持续地发展,必将为现代化城市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出租汽车的现行体制
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国家建设部,而并非交通部。就地方而言也不尽然,有的是建设部门管,有的是交通部门管。重庆城区就是交通部门管。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一部针对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况且各地的管理都未统一在特定的职能部门上。应该说,现有的投放体制和管理部门的政策对前阶段出租汽车的迅猛发展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但是,随着出租汽车发展的深化与进一步规范,各种矛盾日益尖锐,呈现多发状态。经营期限到了,政府重新投放或者续期,经营者们要“闹”,政府调整城市交通需要增加公交车方便群众,他们要“闹”,为了解决老百姓打“的”难,政府要新增出租汽车的投放,他们要“闹”,在“淡季”,他们找不到钱,还是要“闹”。前不久,合川、璧山、荣昌等地出租汽车经营者们就置社会的稳定于不顾,先后罢运,特别是璧山、荣昌罢运长达半月之久,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管理机构,一时束手无策,毫无办法。究其原因,其根源就是现行的出租汽车投放体制和管理政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不相适应,我国现行的投放体制仍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一个地区投放出租车先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市场供求状况作出调查预测,实行总量控制投放,投放形式多为招投标或公开拍卖。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最大化,曾经还允许社会自然人参与招投标或竞拍,投标人或竞买人为得到出租汽车经营权,不惜花费重金竞争,违背价值规律,经营中背负沉重负担,政府通过投放获得一定资金,自然是很满意的事。殊不知,这已经给自己酿下了一杯杯苦酒,埋下了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同时,总量控制机制是很不科学的,一个城市的总量的确定后是很难改变的,“增”、“减”都难。且与客观需求又极不适应,“淡季”时运力过剩,没有多少生意,经营者们又喊找不到钱。稍有不如意的,经营者们就会聚集起来找政府闹事,甚至罢运,给社会造成极大的不稳定。到“旺季”或遇节假日,运力又大大不够,群众又喊“打的”难,这方面的投诉屡见不鲜,同时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都呼吁增大运力投入,解决人民群众“打的”难的问题。正是这个“总量控制机制”,出租汽车的炒作也愈演愈烈,据了解,重庆主城区的一台出租汽车(车型还是羚羊之类的低级车)炒卖到60、70万元,重庆远郊区(市)县的一台出租汽车都高达20、30万元,经营者们这么高的投入,在实际营运中如何收回?就算政府百般关怀,“减负”、“再减负”,你“减”得了炒作吗?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04〕81号文件和重府发〔2001〕27号文件精神,对出租汽车的运管费实行了“零”收取,主城区的出租车还全部减免客附费,应该说政府对出租汽车经营都们是关怀备至了,但经营者们并不会领这个情,几十万的投入就是“炸药包”。一旦政府有涉及实施交通方面的任何举措时,只要经营者们认为对自己的经营不利,都会随时引燃这个“炸药包”。可以说,在现阶段,我国正处于3000美元的转型期,各种矛盾的交织,都犹如箭在弦上,会一触即发。笔者作为基层运管所的管理者,深感责任之重、压力之大,同时又忧心忡忡,深感束手无策。笔者认为,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是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
二、出租汽车体制改革的思考
如何改革?笔者认为,首先是“放开”。什么“指标”、“总量控制”,通通取消。这些年来,货物运输的“放开”、维修企业的“放开”都足已印证“放开”的正确性,“放开”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供需矛盾由市场调节解决。这么多年来没有听说,某些货车业主或维修业主因生意差花了很多投资找不回而到政府集访或罢运、罢工,完全是靠市场竞争,自生自灭,不存在对社会构成任何不稳定因素。其次,国家应明确全国上下都统一由交通部门管理,政出一门。并且应该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出租汽车实行专门的约束及规范管理,严格建立一套出租汽车准入和退出机制,比方说,今天你认为市场有需求,你就可以向具有资质的出租汽车公司申请,经管理部门审查,你的车辆、驾驶人员符合有关规定,并自觉缴纳各种税费(政府如不愿放弃有偿使用费可合理增设此类费源,由公司代收),就可进入出租汽车行业中进行经营。一旦市场需求小了,进入“淡季”,你也可申请歇业,时间可以是一个月、一季度、一年、两年乃至永久,一旦市场需要,又可重返。这样灵活、规范、有序的进出机制的建立,加之管理部门重拳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黑车”相结合,一定能够使出租汽车行业步入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铜梁县交通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 董四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