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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费是根据国家规定向应征者征收用于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事业费。是我市运管系统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一、运管费征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近年来“大吨小标”的违规车大量涌入市场,冲击了守法经营的货主,并使运力结构畸形发展。目前运力结构是中型车辆占了大头,而重型车的比重较低,相对过剩的中型车争抢货源,导致运跌再跌,最终造成不超载就赔钱的状况,而相关部门对“大吨小标”车辆的生产、上牌、上路管理不严,让一些大吨小标车违规上路,冲击市场。
(二)今年年初,我所对货运车辆重新核定吨位后征费。核定吨位的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1-8批)》。如果其中没有的货车型号则按相近的型号核定。但也有一部分车型依照养路费征收吨位核定,还有一部分车按行驶证标记吨位核定。由于核定吨位的依据不同,致使同一车型吨位各不相同的情况存在。《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第八批和第九批的有些吨位出入很大,有些车型在第八批中为10吨,但第九批中却是5吨,近期还有一些车型行驶证标记20吨,更正表中却是8吨。这样行参差不齐的状况给基层的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三)国家七部委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整顿“大吨小标”车辆。目前核定“大吨小标”车辆是最艰难的一个阶段。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各方治理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对国家发改委已经公布的车型就是核定吨位的依据,对未公布的车型这也是目前工作的难点。
(四)各盟市、旗县之间不按规定的征收标准统一征收的情况严重。例如,有些地方征收外籍车辆运管费不按规定征收当月以前的费,而是一次征收全年费。还有,自卸车(工程车)流动性大,征收月份灵活,车籍地不便掌握征收情况。
(五)多年来,我们在货运管理方面主要是以征代管,近期在征费中所遇到的困境,其实也就是我们货运管理工作滞后造成的。现代货运管理首推的就是物流管理,即公司化物流管理。而我市运管费征收上,现在还是突出两个字,即“争、抢“,且在大小车型、核定吨位上标准不一,这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同时还会因标准不一而引发不良的负面影响。
二、对运管费征收的建议
要使我们这个农业地区的运管费征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概括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即坚持发展的观点和立足现有条件,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征稽方法。
(一)千方百计发展运力是费收增长的关键所在。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我们的征费费源数量有限的话,即使实际征收率达到100%(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那么其征收额也是有限的。近年来,临河地区道路运输行业致力于公司化、集约化管理,积极应对市场竞争,货运市场开始回升。发展是硬道理,大力发展运力、放更多的 “水”养更多的“鱼”,才是费收增长的关键所在。而要发展运力,不是一蹴而就能实现的,主要应从软、硬环境方面入手加以培植。
1、优化货运软环境,为经营者创造宽松的营运条件。
第一、要改善征收环境,严格按规定征收执法,不乱罚款,不重复收费。征收执法人员与经营者之间永远是一对矛与盾,但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经营者参运的积极性,随着经营者缴费意识的提高,高素质的执法,最终会得到经营者的认同和理解,相反,雁过拔毛、罚款之风盛行,必定会挫伤经营者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市场日渐衰败。因此我们的执法人员一定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准确把握好执法的度,在足额征收的基础上,与经营者进行换位思考,做到不乱罚款,不重复收费,才能赢得经营者,实现货畅其流的局面。
第二、采取各种优惠、鼓励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经营者营运。我们应在运输服务、车辆维护、年度检验和登记、新增车辆入藉和特种车辆发展策略、市场准入、规费征收等方面作一系列政策性调整,特别是对于各种审批事项,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清理,应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能简化的坚决简化,做到:凡是有利于促进运力发展的政策,要优先执行,要尽量方便经营者参营。
第三、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实实在在为经营者开辟货源,站在宏观的高度正确引导经营者进行运力结构的合理调整。此外,还要搞好服务,积极支持和引导部分尚未改制的国有专业运输企业加快改制步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同时还要鼓励、引导一部分经营状况较好的业主,通过联合、重组、收购、兼并、入股等方式,尽快做大、做强,形成支撑我市货运发展的主力军,敢与其他盟市实力雄厚的货运企业相抗衡。
2、加大货运基础设施投入,筑巢引凤,营造良好的投资、营运硬环境。
当前,制约临河地区货运发展,除了行业软环境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外,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货运站场、仓储站场投入不够、货运基础设施等硬件还相当落后。因此,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政府对货运站场有更多的投入,建立西部货运集散中心。同时,我们还要千方百计做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进入货运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把货运基础设施建设由部门、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以缓解建设资金的严重不足,从而促进基础设施的改善,为经营者和货主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二)立足现实,不断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征稽办法,提高规费实征率。
1、理顺规费征收管理体制。
规费征收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进行,针对目前已经核定过吨位、运管费已经征收的车辆,也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从六月份开始核定吨位的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第九批)》,如果《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没有的车型,依据行驶证标记吨位核定。凡是与核定吨位有出入的车辆及时办理退费手续,做到应征不漏,应退不征。对旗县运管所不按规定征收临河地区车辆运管费的,在做了记录之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建议在核发车辆营运证时,在备注栏或其他地方注明参营车辆的结构、长度等外型参数,便于检查其是否按核定吨位缴纳规费和改装车辆结构。
2、对于“大吨小标”车辆,必须规范汽车生产、改装企业,凡不按标准生产的车辆,一律不予许可参营。同时实行运管费、养路费与行驶证标定吨位的“三统一”。
3、加强征收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征收目标管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即将目标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任务,有了目标,才有努力的方向。目标的制定必须讲究科学,既不能好高骛远,无法实现,也不能唾手可得,而是以经过较大的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为好;目标一经制定,便要奖罚兑现,以确保目标的顺利实施。二是实行征稽分离,即在一个单位内部将征收和稽查队伍相互分离,互相监督、督促,杜绝随意减免规费现象的发生。三是在基层征稽站室实行站长轮换制度。站长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执法时期太长,难免不滋生腐败现象。为杜绝腐败,提高执法水平,使国家规费应征不漏,实行站长轮换制度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四加强征稽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对贪污国家规费行为严惩不贷。
4、不断挖掘征费潜力,提高规费收入。我市是个农业城市,国家近两年关于农业支持政策我们要贯彻。多年来在农村营运车辆征费上一直以路查为主,从未深入到村、户,也从未做过细致的调查,是否“涉农”车辆不确定,这就是导致了对农村营运车辆征费中无从下手,不敢管理。只要我们进行细致的调查,清楚掌握车辆情况,给一些优惠政策,把握好国家“三农”政策 ,相信农村这个广大的运输市场还是运管费的一个增长点。
5、实现征稽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推进电子运政实施进程,建立网上征费系统,这样能有效的减少抢征规费现象的产生,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征费费率由市级运管部门系统管理单位统一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降低征收标准。数据面相社会公开,便于监督,保证参营车辆缴纳费率的一致。同时也避免了旗县之间核定的吨位标准不一。
除上所述,要使规费有较大幅度增长,还必须彻底改变现仍然存在的征费难、费源少的现象。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广大征稽人员责任重大:我们要牢牢树立发展观,以发展运力、拓宽费源作为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吸引外籍货运企业到此投资;除此之外,还要立足现有条件,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改进和完善征稽方法,群策群力,使临河区道路运输规费征收有突破性增长,以满足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事业日益增长的物质基础的需要。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运管所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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