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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调整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黑车”治理机制初探

[作者:佚名][日期:2007-3-4]  [来源:湖州交通网]

    “黑车”,是指未经许可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由于其价格低廉、安全性差,严重地冲击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并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2006年1-10月,我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5322人次,查获无证黑车369辆,黑车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是由于“黑车”投入小利润大、隐蔽性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现象还将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存在。如何建立治理“黑车”的长效机制,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一直是摆在行业管理部门面前的课题。现结合湖州市运输市场实际,对“黑车”非法营运状况、原因及整治对策作一初探,以供参考。

    一、“黑车”非法参营的现状

    1、“黑车”营运地点多面广,主要集中在市区的汽车站、火车站,城郊结合部,乡镇人员货物集散地和广大农村等地。

  2、“黑车”安全隐患大。目前,我市“黑车”非法营运的车型主要集中在废旧中巴车、小面包车、小轿车上,基本上都是一些老化陈旧的车辆,且驾驶员均未经过任何客运安全教育培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营运形式较为隐蔽。对在车站、乡村公开营运的“黑车”比较容易识别,但一些长期为企业单位所包的“黑车”和偶尔参与营运的私家车就有很大的掩蔽性。

  4、三峡移民顶风非法从事客运是我市打击无证营运的一块“顽疾”,织里、长兴等地三峡移民以小面包、三轮车结伙公开非法营运。他们以“移民”身份向管理部门施压,甚至暴力抗法。

    二、“黑车”非法营运存在的主要原因

  “黑车”的存在除利润趋使、经营方式简单、技术含量低等原因外,还有如下原因:

  1、黑车存在市场需求。在我市,一些乡镇由于公路修通以后,公路附属设施建设不配套,公路未及时通过验收合格,运管部门不能安排营运线路。但当地老百姓方便出行的愿望十分迫切,因此,非法营运车辆顺理成章的占领了市场,并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青睐。

  2、“地方保护主义”作梗。有些职能部门竟然以“私车公挂”、“以车养车”等方式为非法营运车辆提供庇护。有的地方政府部门以“减轻就业压力”、“自食其力”为幌子,默许黑车营运。

    三、治理“黑车”的建议

    黑车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一个运输市场问题,首先必须用市场的方法来解决;其次,通过完善执法、建立社会监督体系等法律、行政、社会监督手段来弥补市场调控失灵的问题。长时间以来,我们解决黑车的机制是本末倒置,主要依靠政府力量的来解决,结果发现治标不治本,总是缕缕失灵。构建以市场调整为主,以法律、行政、社会监督手段为辅的机制,是根治“黑车”的根本举措。

  (一)加强市场调控

    1、理顺班车与公交车的管理机制。在线路许可上(保持运营方式不变),不再区分城市公交、城乡公交、普通客运班线,创新机制,把城市公交、城乡公交、普通客运班线的许可权交由运管部门一家进行许可,从而最大限度上合理分配线路,消除市场盲区和市场冲突。

    2、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把舒适、便捷、安全、廉价的公交车延伸到郊区、乡村,打压黑车营运空间。

    3、通过运输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对境内农村客运实行以线路或区域为单位,以客站为依托,由乡镇领导,协会牵头,建立专线运输和区域运输组织,统一协调,减少纠纷,并将部分符合条件的“黑车”(包括面包、轿车等)纳入组织,运管部门打破“三定”原则,由这些组织统筹管理,实行热线、冷线搭配,尽最大可能满足百姓需求。

    4、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站功能,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在农村客站开展预约包车服务项目,解决办急事和市境内包车需求。

    (二)完善执法方法

    完善打击黑车的执法问题,主要是破解检查难、取证难、处罚难(简称“三难”)

    1、化解“检查难”的对策——联合执法

    “黑车”查处过程中 “检查难”的问题集中在暴力抗法上。只有在检查现场直接控制暴力抗法行为,是化解“检查难”的最有效措施。为此,我们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警察全程参与查处“黑车”的行动,实践证明,“联合执法”在当前的执法环境下,是解决暴力抗法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2、化解“取证难”的对策——取证系统化,证据多样化

    “黑车”查处过程中“取证难”,难在乘客不配合的情况下,如何收集证据证明运输行为的“营业性”。为解决这个问题,不少地方利用“钓鱼式”方法取证。无论从法治理念上讲还是从执法实践上看,“钓鱼式”都不可取,因为它有损政府形象和执法风纪。通过摸索,我们认为以下两种方法能够有效化解“取证难”:一是不以是否发生直接的运费交易作为证明营业性运输行为的标准,即使乘客不承认支付运费的事实,如果有录像、群众指认、车票、记帐簿、名片等视听资料、书证、物证,就可以认定为营业性运输;二是采取先调查摸底再跟踪录像、录音,最后收网的系统化办法。

    3、化解“处罚难”的对策——区分处罚,强化执行

    长时间以来,认为“重罚”是威慑无证营运的有效方法,实践证明靠重罚不能解决“黑车”问题,相反,高额的罚款造成执行难,有的甚至引发当事人自杀、自残、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我们的做法是不搞一刀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是区分城区“黑车”与城郊黑车;二是区分职业黑车与非职业黑车。针对不同黑车,予以不同处罚。同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实践证明,区分处罚,强化执行的方法能够解决“处罚难”

    (三)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1、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社区、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提倡不乘座非法营运车辆,尤其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摩的”、机三轮和残疾人车。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各类黑车的投诉举报,统一通过96520热线。96520实现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 

采编:运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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