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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地处杭嘉湖平原东部,位于江浙沪两省交界区域,总面积5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8万,外来人约30万。已建成三级以上公路180公里,镇通村与连村公路288公里。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康庄工程的推进,全县道路等级不断提高,路面结构不断改善,以及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全县摩托车的拥有量不断攀升。据有关部门了解,06年底全县两轮排量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拥有量已达5.5万辆,而当年的养路费征收仅为173万。按照浙政办发(1998)140号文规定,两轮摩托车每年每辆征收100元的标准,征收率仅为31.5%,考虑到一部分车辆未履行年检手续及使用年限已久自行报废,实际的实征率在40%左右,而且绝对额比上一年的209万下降36万,降幅为17.22%,形成了车辆拥有量上升,费额征收率下降的恶性态势。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车主缴费意识日趋淡薄。相当一部分摩托车车主缴费意识不强,不把摩托车养路费的缴纳当作自己的应尽义务,尽管每辆摩托车年征缴养路费仅为100元,但他们认为是一种可缴可不缴的行政收费,特别是平时在县城内行使为主和固定上下班线路行使为主的车主更是这样认为。这些车主都抱着侥幸心理,能懒则懒,能逃则逃,由此就产生了摩托车车主抱着侥幸的心理逃费,不主动上门缴费。
二、部分车主认为,现在农业税农村“三上交”都减免了,摩托车养路费也该停征了,甚至认为是一种增加城乡居民负担的不合理收费。还认为购了摩托车缴了车辆购置附加税,应该不存在还有费了。因此,稽查人员在上路稽查时,时有出现抗缴骂人、冲卡等逃缴行为。
三、车主缴费观念差。有部分摩托车车主,特别一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部分单位的领导,他们潜意识认为,不缴费才是身份象征,缴了费好像有失面子似的,由此出现我稽查人员路查遇到,用递名片亮明自己身份要求免缴的那种情况。更有甚者,社会上有点名声的我们平时所说的“甩浪头肩门槛”的人,及硬头钉子与我稽查人员耍懒拒缴,给正常的稽查执法带来了众多的负面影响。
四、对逃费车主处罚力度不够,以前一般路检路查对查获的未缴费的摩托车,只要车主补缴当年的养路费,不采取追缴以前的欠费及滞纳金。由此摩托车车主不会担心今年未缴明年要补交,而且还要吃滞纳金,这样,车主就产生能逃一年是一年的心理,所以在我稽查人员上路设卡稽查时,冲卡逃跑,调头回避的情况屡屡发生。
五、上路设卡征缴方式不够安全。摩托车灵活性机动性大,容易冲卡逃关,由此易产生车辆撞人事件,单靠运政稽查执法人员阻拦很难奏效,弄不好,稽查人员及车辆驾驶人都容易受伤出事。今年,我所稽查人员在上路拦车时稍不小心就被车主冲卡撞倒受伤。再说,运政稽查人员不能拉人,也不能追车,一则容易出事故伤人,二则被执法人车主会控告你,有粗暴执法之嫌。
若要改变我县目前这种摩托车养路费征缴难的状况,我所今年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些工作探索与思考,并付诸实践,并已取得了初见成效。笔者认为:
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征费氛围。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征收政策宣传。特别是继续大力宣传贯彻《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在车辆集中的魏塘镇及其人口聚居的城郊结合部还可以悬挂醒目的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醒车主缴费,提高车主主动缴费的自觉性,从而营造良好的征费环境与氛围。
二是加大软硬件设备投入,健全摩托车缴费台帐。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所摩托车缴费台帐已逐步建立起来,并实施电脑化管理,搞清全县摩托车缴费底子。建立起完善的摩托车缴费台帐,这样可以使有些车主没有按时缴费的,在以后的年度稽查中给予足额补缴或追缴滞纳金乃至罚款。这样可以有效地打消车主能逃则逃,逃一年算一年的念头,增强车主的自觉按时缴费意识,减少车主冲卡、逃跑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整合力量,加强道路稽查。每年安排1—2次集中稽查执法力量,进行道路稽查,并根据车流辆时段高峰,集中执法人员上路设卡稽查,进行现场征缴,这样既方便了车主缴费,又提高了征缴效率,这叫变“守株待兔”为“上山打猎”,我所3—4月采取了这样的办法,在一个半月时间内,共投入了700人次工作日,120个班头,共稽查摩托车1.2万余辆,查获欠费的8309辆,追缴当历年养路费及滞纳金131万元,取得了近年来没有过的阶段性成果。
四是继续增设窗口,强化窗口服务职能。这几年,我所与邮政储蓄所联合在全县23个集镇开设了缴纳摩托车养路费的窗口,方便车主就地缴费,总结前几年的工作情况,服务窗口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帮助代征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服务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邮政服务窗口要实行摩托车缴费优先,给车主一个方便、快捷的缴费环境,积极营造摩托车养路费征缴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强部门联手合作,拓展摩托车养路费征缴新渠道。特别是请公安交警的配合是一条很有效的征缴途径。比如,⑴我所已在去年9月开始在交警车管所设立征费窗口,在给车主上牌服务流程中,征缴养路费作为流程窗口之一,这样就有效地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养路费的流失。⑵交警车管所每月下乡便民服务验车,我所稽征人员跟随车管所到现场征收,这样既方便车主缴费,又是一条征缴摩托车养路费的有效途径。⑶联合执法,加强路检路查。每年定期不定期地与交警联合上路执法检查,追缴逃费车辆,必要时采取扣车的形式,以震慑恶意欠费车主的逃缴行为。⑷实现运管稽征与交警车管之间的摩托车数据库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健全完善摩托车养路费征缴台帐,尽力做到应征不漏。
总之,摩托车养路费的征缴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工作,不单需要征稽部门执法人员过硬的工作作风,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更需要政府的重视,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支持配合,以及广大车主的理解与缴费的主动性,只有这样才能使此项工作更加完善地做好,积极为嘉善的交通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浙江省嘉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王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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