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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桂D/235XX号小轿车车主陈某主动来到岑溪市交通局运输管理所,态度诚恳地表示承认非法营运的事实,愿意接受依法处理,并请求从轻处罚。而就是这位陈某,在两周前的5月24日,他作为原告,与作为被告的运管所(授权委托副所长覃汝荣和普光律师事务所黎律师出庭应诉)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剑拔弩张。
这场诉讼的起因是今年4月9日,陈某驾驶桂D/235XX号小轿车载客时,被运政执法人员以无合法手续从事营运为由当场查获。陈某声称自己并无非法营运行为,不服暂扣车辆决定,遂申请并于5月9日举行了听证。而与此同时,陈某亦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于是双方就此对簿公堂。其实,这起官司只是岑溪市交通运政部门自去年以来数起行政官司之一。
近年来,非法营运屡禁不绝。一些不法车主为利益所驱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钻市场的空子,铤而走险地从事非法营运,扰乱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不但损害了国家利益,也给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侵害,人们群众对此意见极大。岑溪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曾专门开会研究此事并做出决策: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交通局运管所作为道路运输执法部门,肩负着运输管理和服务的重任,责无旁贷地充当了“打非”行动的先锋。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部署下,交通运政部门于今年二月下旬开始,展开了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由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掌握政策,确定目标,制定计划,积极实施。前一阶段的整治行动至5月20日止,共在辖区内查获了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41辆(多数为小客车及部分小轿车),其中大部分已依法处理完毕。但也有的车主为逃避处罚,百般抵赖和狡辩,有的竟然采取恐吓或收买的手段企图迫使证人改变对其不利的证词,以使交通运政部门的查处工作陷于被动。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非法营运现象仍然没有绝迹,形式依然很严峻。
“黑车”打而不绝,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非法营运因为“节约”了很多成本,所以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正所谓“只要有高额的利润,杀头的生意都有人做。”无怪乎有的非法车主会“前赴后继”而不思悔改。二是整治行动人手少经费紧装备不精而工作量大。非法营运现象在全市辖区内几乎到处都有,情况复杂多变,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三是一部分群众对此项工作有误解,认为这些车辆灵活便利,方便群众出行且收费较低廉,做的是好事。有的乘客碍于情面或惧怕而不愿作证,有的为车主说情甚至帮他们开脱。四是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素质不高,方法简单,执法能力低,有的还存在畏难情绪。五是一些不法车主“越打越精”,手法狡猾隐蔽,花招翻新对策不断,往往使执法人员很难抓住其违法证据。在查处过程中有的车主对证人威逼利诱并施,有的抓住执法过程中的某些偏差和疏漏胡搅蛮缠,添油加醋甚至无中生有诋毁执法人员,意图扰乱视线,阻碍查处工作的正常进行……凡此种种,足见“打非”工作的难度是超乎想象的,决非一朝一夕的突击就能一蹴而就。运管所遭遇的接二连三的行政官司就已给整治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虽然这些官司牵扯了运政执法人员的一部分精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展,但运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打官司当被告并不是坏事,这说明现在人们法律意识提高了,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促使我们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观念;即使输了官司也不可怕,那证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还存在瑕疵,还有值得警醒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为了净化运输市场,营造和谐安全的运输环境,我们不介意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民的监督!
5月24日下午5时许,在原被告双方经过几轮交锋之后,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孰是孰非,自有公断。无论如何,交通运政人不会放慢前进的步伐。他们懂得,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越是艰难的工作,越能考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他们会更加坚定意志,一如既往无私无畏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下一阶段的整治行动中,不断加大力度,把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继续推向深入。人们有理由相信,有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鼎力支持,有广大群众的理解和配合,通过交通运政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打非”行动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战果。
峰回路转。经历了法庭上的较量后,原告陈某权衡再三,终于选择了向他的对手——岑溪市交通局运管所“缴械”。6月8日,陈某写下保证书,在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罚款后,领回了被查扣近两个月的桂D/235XX号小轿车。与此同时,岑溪市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同意陈某撤回起诉。该案至此终结。(作者:广西岑溪市运输管理所 龙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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